單位犯罪員工怎麼處理

一、單位犯罪員工怎麼處理

單位犯罪員工怎麼處理

一般員工是不負刑責的。

1、對單位犯罪的處罰原則,我國刑法對單位犯罪的處罰以雙罰制(即對單位和單位直接責任人員均處以刑罰)爲主,以單罰制(即只處罰單位直接責任人員)爲輔。

2、在單位犯罪中,直接負責的員工可能會被判刑。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直接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判處刑罰,該判刑的判刑。如果只是受單位領導指派或奉命而參與實施了一定犯罪行爲的人員,一般不會作爲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3、《全國法院審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明確規定:“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是在單位實施的犯罪中起決定、批准、受意、縱容、指揮等作用的人員,一般是單位的主管負責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是在單位犯罪中具體實施犯罪並起較大作用的人員,既可以是單位的經營管理人員,也可以是單位的職工,包括聘任、僱傭的人員。

二、單位犯罪的量刑標準

對單位犯罪實行兩法制,刑法對單位犯罪在絕大部分情況下采取兩法制。在兩法制中,對單位是判處罰金,判處罰金採取無限額罰金制,即對罰金的數額未作規定。

在兩法制中,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是判處刑罰,這裏的刑罰包括自由刑與罰金,主要是自由刑。對個人判處自由刑的,又有以下兩種情況:

(1)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判處與個人犯罪相同刑罰。例如刑法第220條規定了,單位犯侵犯知識產權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這裏所謂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就是指依照對個人犯罪的規定處罰。

(2)在少數情況下,判處低於個人犯罪的刑罰。例如個人犯受賄罪的,最重可以判處死刑,但根據刑法第387條規定:“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條

【單位負刑事責任的範圍】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爲,法律規定爲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一條

【單位犯罪的處罰原則】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