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訴案件是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嗎?

自訴案件是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嗎?

一、自訴案件是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嗎?

自訴案件是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

1、自訴案件可以由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等人告訴:

(1)、如果被害人死亡、喪失行爲能力或者因受強制、威嚇等無法告訴,或者是限制行爲能力人以及因年老、患病、盲、聾、啞等不能親自告訴,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告訴或者代爲告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2)、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告訴或者代爲告訴的,應當提供與被害人關係的證明和被害人不能親自告訴的原因的證明。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一十七條

二、刑事自訴案件怎樣審查起訴材料

1、審覈身份證據材料

(1)覈對自訴人是否提交證明自己身份的證明材料,代爲告訴的,應當提供與被害人關係的證明和被害人不能親自告訴的原因的證明,沒有提交的,應當要求其提交;

(2)覈對被告人是否具體明確,是否足以與他人相區別,被告不明確不具體的,應當要求自訴人(代爲告訴人)提供具體明確的、足以使被告與他人相區別的姓名、住所等資訊。

2、覈對罪證證據材料

(1)覈對自訴人(代爲告訴人)是否提交了指控犯罪時間、地點、手段、情節、後果等方面的證據材料;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是否提交了損失數額方面的證據材料;屬於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而提起自訴的,是否提交了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書面證明材料。

(2)自訴人(代爲告訴人)沒有提交前述證據材料的,應當要求其提供。

3、覈對自訴案件範圍的證據材料

覈對自訴人(代爲告訴人)指控的犯罪是否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規定的自訴案件範圍。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對於大多數人可能對於自訴類型的案件並不是特別的瞭解,不管是自訴類型的案件還是屬於公訴類型的案件,從本質上來說的話都是屬於刑事類型的案件,也就是屬於是犯罪案件,所以肯定性質上來說的話還是比較惡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