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宣判會判幾年?

一、故意傷害宣判會判幾年?

故意傷害宣判會判幾年?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準刑:

(一)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傷情接近輕微傷,社會影響不大、被害人有過錯或被告人全部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爲拘役刑或管制刑;(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雖構成輕傷,但傷情接近輕微傷的,爲有期徒刑六個月;傷情介於輕度和重度之間的,爲有期徒刑一年;傷情接近重傷的,爲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

(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尚未達殘疾標準的或損傷程度與輕傷標準接近的,爲有期徒刑三年;

(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造成被害人10級殘疾的,爲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級殘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被害人6級殘疾的,爲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級殘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爲有期徒刑十三年。

二、故意傷害罪的構成特徵

1、犯罪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

2、犯罪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爲。

3、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其中,已滿14週歲末滿16週歲的自然人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爲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4、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即行爲人明知自己的行爲會造成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結果,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故意傷害罪按照實際的案件處罰,根據導致的被害人的情況確定刑罰,犯罪構成包括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主體爲一般主體,客觀方面表現爲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爲,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致一人輕傷需要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