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玩忽職守免於刑事處罰嗎?

一、公職人員玩忽職守免於刑事處罰嗎?

公職人員玩忽職守免於刑事處罰嗎?

公職人員玩忽職守不會免於刑事處罰。玩忽職守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者不認真履行職責,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爲。免於刑事處罰說明沒有達到立案標準。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以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2人以上,或者重傷1人、輕傷3人以上,或者輕傷5人以上的;

2、導致10人以上嚴重中毒的;

3、造成個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1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財產或者法人、其他組織財產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2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

5、雖未達到3、4兩項數額標準,但3、4兩項合計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或者合計直接經濟損失不滿20萬元,但合計間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業等單位停業、停產6個月以上,或者破產的;

7、弄虛作假,不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指使、強令他人不報、緩報、謊報情況,導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結果繼續、擴大,或者致使搶救、調查、處理工作延誤的;

8、嚴重損害國家聲譽,或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9、其他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免予刑事處罰指因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處罰,但因爲自首或其他情節,導致不用接受刑事處罰。

二、免於刑事處罰主要包括哪些情形?

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爲是犯罪的。不構成犯罪的。這是罪與非罪的界限,對於不構成犯罪的,當然不能追究刑事責任。

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對於刑事犯罪的追訴期限,法定最高刑爲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法定最高刑爲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0年;法定最高刑爲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法定最高刑爲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等等。追訴時效具有法定約束力,超過追訴時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責任。

現實生活當中,如果國家機關的公職人員存在着玩忽職守等相關的犯罪行爲,肯定是需要受到一定的處罰的,並不會因爲是屬於公職人員就免除處罰,相反的就是玩忽職守罪的犯罪主體主要指的就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從主體方面來說的話是具有特定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