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賠償金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可以嗎?

一、殘疾賠償金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可以嗎?

殘疾賠償金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可以嗎?

殘疾賠償金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可以,自新《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出臺以來,關於刑事附帶民事部分訴訟是否支援賠償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以下簡稱兩金)一直爭議不斷,應支援賠償兩金。理由如下: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七條【民事責任優先承擔】民事主體因同一行爲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的,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不影響承擔民事責任;民事主體的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優先用於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人身損害賠償範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該法已經明確侵權即便上升到刑事責任,同樣應承擔侵權責任適用本法。

《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一百五十五條 對附帶民事訴訟作出判決,應當根據犯罪行爲造成的物質損失,結合案件具體情況,確定被告人應當賠償的數額。

犯罪行爲造成被害人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等費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等費用。

駕駛機動車致人傷亡或者造成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就民事賠償問題達成調解、和解協議的,賠償範圍、數額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限制。

二、怎樣計算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是指傷者受傷後,雖經合理治療仍未能治癒,所遺留的頑固性或永久性的功能障礙,導致其不能勝任正常的工作或勞動而給予的賠償費。

殘疾賠償金的給付,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殘疾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沒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執業妨礙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目前如果存在着殘疾賠償金這個項目的計算的話,在一些刑事犯罪過程當中也是可以提出附帶民事訴訟的,至於是否能夠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援的話,應該是由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來進行一個不同的判斷,然後做出最終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