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程序罪的構成四要素是?

提供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程序罪的構成四要素是?

一、提供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程序罪的構成四要素是?

1、侵犯的客體:是國家資訊網絡的安全。

2、客觀方面:表現爲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爲而爲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行爲。

3、犯罪主體:一般主體。

4、主觀方面:故意,行爲人是否爲營利的目的提供程序、工具不影響犯罪的成立。

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程序、工具罪量刑標準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程序、工具罪量刑標準,根據有關法律規定,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資訊系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獲取計算機資訊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罪,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前款規定以外的計算機資訊系統或者採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資訊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或者對該計算機資訊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程序、工具罪,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爲而爲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因此當事人如果是自己做出了侵犯國家資訊網絡的行爲,而且明知道是故意的行爲,還依然要實施,如果因爲實施的行爲造成了資訊網絡安全並帶去了一定的損失,那麼通常都是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如果是情節稍微嚴重,那麼量刑是會加重的,就算不是自己本人入侵系統,而是靠幫助別人提供工具,也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