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拘役有期徒刑一樣嗎?

拘留拘役有期徒刑一樣嗎?

一、拘留拘役有期徒刑一樣嗎?

拘留拘役有期徒刑不一樣。拘留是屬於刑事強制措施當中的一種,但是後兩種是屬於刑罰措施。拘役和有期徒刑的性質是刑罰種類。

1、期限不同。拘役的刑期較有期徒刑短,適用於罪行較輕的罪犯;而有期徒刑爲6個月以上,15年以下,適用於罪行較重和罪行嚴重的犯罪分子。

2、法律後果不同。

被判處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滿後再犯罪的,不作累犯論處;而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刑滿釋放或赦免後5年內,再犯應當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則構成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3、執行場所不同。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而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或其他勞改場所執行。

4、待遇不同。

被判處拘役的罪犯一月可以回家1~2天,參加勞動的,可酌量發給報酬,而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服刑期間不能回家。

相關法律規定:

《刑法》第33條 主刑的種類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無期徒刑;

(五)死刑。

二、拘役和刑事拘留有哪些區別

拘役與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民事拘留雖然都是短期剝奪自由的強制方法,但它們之間存在着明顯的區別:

(一)性質不同。拘役是刑罰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的一種強制措施;行政拘留屬於治安行政處罰;民事拘留屬於司法行政性質的處理,是民事訴訟中的一種強制措施。

(二)適用的對象不同。拘役適用於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適用於《刑事訴訟法》第61條規定的七種情形之一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適用於違反治安管,尚未達到犯罪程度的行爲人;民事拘留適用於具有《民事訴訟法》第102條規定的六種行爲之一,但又不構成犯罪的民事訴訟參與人或其他人。

(三)適用的機關不同。拘役和民事拘留均由法院適用,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則由公安機關適用依據的法律不同。拘役的適用以刑法爲依據;刑事拘留的適用以刑事訴訟法和逮捕拘留條例爲依據;行政拘留的適用以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爲依據;民事拘留的適用以民事訴訟法爲依據。

目前我們國家關於拘役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都是有非常明確的規定的,雖然說他們都是短期的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性的方式,但是從法律性質上來說的話,完全不同,因爲拘留主要指的就是在立案偵查過程當中所採取的強制措施,但是有期徒刑是屬於刑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