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撤訴程序?

刑事撤訴程序?

刑事撤訴程序?

撤銷訴訟就是撤銷訴訟。它也指撤銷訴訟。它指的是民事或行政訴訟中的原告、刑事訴訟中的公訴機關或自訴人。人民法院准予撤銷起訴。目前,我國刑事公訴法律對撤銷公訴沒有明確的規定。公訴案件撤銷權的監督控制機制缺乏立法規定,撤銷的性質不明確,撤銷的理由不明確,處理程序不合理。

我國《刑事訴訟法》對撤銷案件和撤銷公訴案件只有零星規定。第一百六十三條規定,偵查過程中發現犯罪嫌疑人不負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書,並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在偵查結束時,應當作出提起公訴的決定,不起訴也不撤訴。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犯罪嫌疑人主動、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或者涉及重大國家利益的案件。

人民檢察院可以決定不起訴或者不起訴多少犯罪嫌疑人。其中一項或多項罪行未被起訴。對被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及其孳息,不依照前款規定起訴或者撤銷的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三條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書,並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