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序簡易程序的適用條件有哪些?

一、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序簡易程序的適用條件有哪些?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序簡易程序的適用條件有哪些?

1、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

2、被告人承認自己所犯罪行,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的;

3、被告人對適用簡易程序沒有異議的。

二、《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是什麼?

第二百一十四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審判:

(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認自己所犯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的;

(三)被告人對適用簡易程序沒有異議的。

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建議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

第二百一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簡易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爲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有重大社會影響的;

(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認罪或者對適用簡易程序有異議的;

(四)其他不宜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

三、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範圍是什麼?

1、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質損失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對於被害人因犯罪行爲遭受精神損失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被害人因犯罪行爲遭受的物質損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爲已經遭受的實際損失和必然遭受的損失。

3、被告人非法佔有、處置被害人財產的,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被害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繳、退賠的情況,可以作爲量刑情節考慮。

4、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侵犯他人人身、財產權利構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應當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請國家賠償

5、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受損失的單位未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是非常常見的,因爲在實施刑事犯罪的過程中,很可能同時造成了民事損失,如在打架的過程中,造成了另一方傷害的,是需要賠償相關費用的,這就可以透過刑事案件附帶民事賠償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