脅從犯有什麼特徵?

一、脅從犯有什麼特徵?

脅從犯有什麼特徵?

脅從犯有兩個特徵:一是在主觀上行爲人雖然明知自己實施的行爲是共同犯罪行爲,但從其內心而言,行爲人本不願意或不完全願意參與共同犯罪,只是由於受到他人的暴力威脅才參加了共同犯罪。二是在客觀上行爲人雖然參與了共同犯罪的實施,但是其犯罪行爲顯得比較消極,缺乏積極主動精神。

二、脅從犯的認定標準是怎樣的?

脅從犯的本質特徵在於參加共同犯罪是違背其意志的,也就是說其本身沒有犯罪的故意,其參加犯罪是在他人的精神強制比如威脅、揭發隱私等情形下不自願的作出的。

以下幾種情景下不宜認定爲脅從犯:

1、行爲人身體受外力強制完全失去意志自由的情況下的行爲,其行爲不能表達其主觀意志,不可能具有罪過,不構成犯罪,也就無脅從犯之說;

2、對於先是被迫參加,而後來變被動爲主動,積極實施犯罪的,不宜定脅從犯;

3、被誘騙參加共同犯罪的人,不宜定脅從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