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毆打行爲與故意傷害怎麼區分

一、一般毆打行爲與故意傷害怎麼區分?

一般毆打行爲與故意傷害怎麼區分

故意傷害與一般毆打行爲的界限:故意傷害,是指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爲,表現爲兩種情況,一種是對人體組織完整性的破壞,一種是對人體器官機能的損害;而一般的毆打行爲,通常只造成人體暫時性的疼痛或神經輕微刺激,並不傷及人體的健康。當然,毆打行爲不傷及人體的健康並非絕對,而只能是相對而言的。

毆打行爲與傷害行爲在外表形式及後果方面沒有什麼區別,那麼,在這種情況下不能僅以後果爲標準,則不能簡單地認爲,造成傷害他人身體甚至死亡結果的就是故意傷害罪,而沒有造成傷害的就是一般毆打行爲。而應符合全案情況,考察主觀客觀各方面的因素,看行爲人是否具有傷害他人的故意,是有意傷害他人,還是隻出於一般毆打的意圖而意外致人傷害或死亡。

二、故意傷害罪賠償項目有哪些?

1、醫療費。包括: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憑據給付,外地治療有轉診單;)

2、誤工費。受害人收入標準(天、月、年)×誤工時間(有實際收入按實際收入,沒有實際收入的按同行業中等標準);

3、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住院天數);

4、護理費。(有收入按收入,無收入按誤工標準×天數;最長不超過20年);

5、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和醫療機構意見確定;

6、交通費、住宿費(需要記錄並有憑證);

7、精神賠償金。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不能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在刑事判決之後,另行起訴的可以要求該賠償。

三、故意傷害罪賠償怎樣計算?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1、誤工費

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2、護理費

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3、營養費

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4、住院伙食補助費

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5、殘疾賠償金

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如果你們是城鎮戶口,就按照城鎮居民平均收入,如果是農村戶口,就按照農村居民人均收入來算。

6、殘疾輔助器具費

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遇到矛盾時需要採用合法的方式來處理,斷不能採用暴力毆打他人來解決,一旦給他人的身體造成了傷害達到了輕傷的程度,那麼久構成了故意傷害罪,是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要給予受害人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