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毆打他人是自訴案件嗎

一、根據規定毆打他人是自訴案件嗎?

根據規定毆打他人是自訴案件嗎

毆打他人致輕傷以上的,涉嫌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罪不是自訴案件。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條 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爲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1、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2、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偵查機關不予追究的案件。

3、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誹謗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以及侵佔案。

二、毆打他人涉嫌犯罪逮捕嫌疑人的條件有哪些?

(一) 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二) 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三) 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

三、毆打他人涉嫌犯罪法院量刑原則有哪些?

1、量刑應當以事實爲根據,以法律爲準繩,堅持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責刑相適應的基本原則,根據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決定判處被告人的刑罰。

2、量刑既要考慮犯罪行爲的社會危害性,又要考慮被告人的主觀惡性等情況,實現懲罰和預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應當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做到該嚴則嚴,當寬則寬,寬嚴相濟,罰當其罪,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4、量刑要綜合考慮不同時期、不同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社會治安形勢,確保刑罰目的的實現。但對於同一地區、同一時期、案情相同或者相似的案件,對被告人判處的刑罰應當基本平衡。

四、毆打他人涉嫌犯罪損害賠償協議滿足哪些條件纔有效?

(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在司法實踐中,毆打他人造成輕傷以上的纔會被判刑,如果傷情鑑定結論不夠輕傷,本身就不構成刑事犯罪,可以按照治安案件處理,若造成輕傷,除非犯罪情節相對輕微,比如受害人也有過錯,在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公安部門能調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