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三十萬元能判刑多久?

盜竊三十萬元能判刑多久?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達到30萬的,屬於盜竊罪數額特別巨大的情形,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量刑標準

構成盜竊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兩年內三次盜竊的,入戶盜竊的,攜帶凶器盜竊的,或者扒竊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3)達到數額特別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的除外。

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盜竊數額、次數、手段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多次盜竊,數額達到較大以上的,以盜竊數額確定量刑起點,盜竊次數可作爲調節基準刑的量刑情節數額未達到較大的,以盜竊次數確定量刑起點,超過三次的次數作爲增加刑罰量的事實。

2、加重情節

(1)對於累犯,應當綜合考慮前後罪的性質、刑罰執行完畢或赦免以後至再犯罪時間的長短以及前後罪罪行輕重等情況,增加基準刑的10%-40%,一般不少於3個月。

(2)對於有前科的,綜合考慮前科的性質、時間間隔長短、次數、處罰輕重等情況,可以增加基準刑的10%以下。前科犯罪爲過失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的除外。

(3)對於犯罪對象爲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孕婦等弱勢人員的,綜合考慮犯罪的性質、犯罪的嚴重程度等情況,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4)對於在重大自然災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故意犯罪的,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如果是行爲人實施了盜竊的行爲,並且達到了法定的立案標準,那麼就會被認定爲盜竊罪,如果是認定爲盜竊罪的,那麼實施盜竊行爲的行爲人就會被予以刑事處罰,並且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但是具體的量刑標準還需要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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