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徒刑一般坐幾年牢?

無期徒刑一般坐幾年牢?

一、無期徒刑一般坐幾年牢?

無期徒刑一般不能少於十三年。不必判處死刑,而又需要與社會永久隔離、罪行嚴重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和其他重大刑事犯罪分子以及嚴重的經濟犯罪分子可被判處無期徒刑。無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限爲十年。徒刑的一種,審判機關以判決的形式終身剝奪犯罪人的自由,並監禁於一定場所的刑罰。

無期徒刑可以減刑的。在服刑期間,如果犯人認真遵守監獄規章制度,接受勞動教育改造後有悔改表現;對國家社會做出貢獻、有新的發明創造或者在重大事故、自然災害等中有立功表現等,都可以申請減刑,但無期徒刑減刑後的實際刑期也不能少於十三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八條

【減刑的適用條件與限度】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五)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二、緩刑考驗期內犯新罪該如何處理?

緩刑是有條件消滅刑罰的制度,當符合《刑法》規定緩刑終結條件時緩刑執行程序即告終結。現行刑法及刑事訴訟法關於緩刑執行程序規定過於籠統,實踐中具體做法和認識存在差異,已經嚴重製約了緩刑制度功能的有效發揮。按照緩刑執行終結後產生的法律後果不同,緩刑執行終結可以分爲消極終結和積極終結。

緩刑執行消極終結是指出現法律規定情形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刑罰,按照撤銷緩刑基於的法律事由不同分爲兩種情形:

一是被宣告緩刑的罪犯,在緩刑考驗期內再犯新罪、發現漏罪,應當由審判新罪的人民法院在審判新罪、漏罪時撤銷緩刑,通知原宣告緩刑的人民法院和執行機關。此情形撤銷緩刑人民法院是在審理新罪或漏罪時一併解決,不另涉程序。

二是被宣告緩刑的罪犯,在緩刑考驗期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公安部的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由原作出緩刑的人民法院根據同級公安機關提出的撤銷緩刑的建議作出裁定。在實際操作中,有透過開庭覈實公安機關提交的緩刑罪犯緩刑期內有違規情節嚴重行爲證據作出裁定的,也由透過書面審覈實證據作出裁定的,各法院做法不一致。

三、涉嫌犯罪緩刑考驗期限內立功如何處理?

緩刑執行積極終結是指符合《刑法》規定期限、條件,原判刑罰不再執行的制度。

1、緩刑執行提前終結。被宣告緩刑的罪犯,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確有重大立功表現。罪犯所在地中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同級執行機關提出的減刑建議書,予以減刑,並相應縮短緩刑考驗期限,提前終結緩刑執行程序。

2、緩刑執行自然終結,即緩刑考驗期滿宣告。是指在考驗期內緩刑罪犯沒有出現應當撤銷緩刑的法定情形,考驗期滿公告緩刑執行程序終結,原判刑罰不再執行。這種情況是緩刑執行程序的自然終結,也是緩刑制度設定追求的價值目標。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中的規定,無論是在緩刑考驗期內犯新罪還是發現漏罪的,此時都會被撤銷緩刑,然後對所犯新罪或者發現的漏罪進行處罰之後,再與前罪數罪併罰。但再犯新罪的情節比較嚴重,此時一般數罪併罰是先並後減,這樣實際服刑的期限就會比先減後並的多一些。

無期徒刑一般坐幾年牢需要根據實際的情況來處理,如果是行爲人符合減刑的條件的,那麼在被判處無期徒刑的行爲人執行13年的刑事處罰之後,就是可以減刑的。希望透過上文中的法律知識能爲您提供幫助,如果還需要了解其他相關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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