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無期徒刑是多少年?

坐牢無期徒刑是多少年?

一、坐牢無期徒刑是多少年?

無期徒刑一般坐牢最少十三年,最多的年限根據犯罪分子的壽命以及犯罪分子是否有減刑表現決定。

1、無期徒刑是介於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間的一種嚴厲的刑罰。

2、無期徒刑是剝奪犯罪分子終身自由,並強迫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

3、無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宣判之日起計算,判決宣判前先行羈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無期徒刑減爲有期徒刑後,執行有期徒刑,先行羈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

4、無期徒刑罪犯在執行期間,如果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服刑二年以後,可以減刑。減刑幅度爲:對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般可以減爲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爲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5、無期徒刑罪犯經過一次或幾次減刑後,其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十三年,起始時間應當自無期徒刑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二、無期徒刑的特徵是什麼?

1、無期徒刑屬於自由刑,剝奪犯罪分子的自由。即將犯罪分子關押在一定的場所,使其沒有人身自由。

2、羈押時間不能折抵刑期。由於無期徒刑沒有刑期可言,因此判決執行之前先行羈押的時間不存在折抵刑期的問題;由於判決確定以前先行羈押並不是“實際執行”,故羈押時間也不能計算在作爲減刑、假釋前提條件的實際執行刑期之內。

3、無期徒刑的基本內容也是對犯罪人實行勞動改造。根據《刑法》第46條的規定,被判處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獄或者其他執行場所執行;凡具有勞動能力的,應當參加勞動,接受教育和改造。刑法規定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人可以減刑、假釋,也在於促使犯罪人積極改造。因此,無期徒刑不同於某些國家刑法中的終身監禁。

4、必須附加剝奪政治權利。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須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5、無期徒刑雖然是僅次於死刑的嚴厲刑罰方法,但同時作爲死刑的替代起到了積極作用,事實上給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人提供了改惡從善的機會。相當多的死緩犯被減爲無期徒刑,然後再被減爲有期徒刑或者假釋,也說明了這一點。

三、被判處無期徒刑的減刑幅度

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罰執行期間,符合減刑條件的,執行二年以上,可以減刑。減刑幅度爲: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爲二十二年有期徒刑;確有悔改表現並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爲二十一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爲二十年以上二十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確有悔改表現並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爲十九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罪犯減爲有期徒刑後再減刑時,減刑幅度依照有期徒刑的規定執行。兩次減刑間隔時間不得少於二年。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不受上述減刑起始時間和間隔時間的限制。

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職務犯罪罪犯,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詐騙犯罪罪犯,組織、領導、參加、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罪犯,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罪犯,恐怖活動犯罪罪犯,毒品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及毒品再犯,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的罪犯,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財產性判項的罪犯,數罪併罰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符合減刑條件的,執行三年以上方可減刑,減刑幅度應當比照本規定第8條從嚴掌握,減刑後的刑期最低不得少於二十年有期徒刑;減爲有期徒刑後再減刑時,減刑幅度比照有期徒刑的規定從嚴掌握,一次不超過一年有期徒刑,兩次減刑之間應當間隔二年以上。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不受上述減刑起始時間和間隔時間的限制。

坐牢無期徒刑是多少年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無期徒刑屬於我國最嚴厲的刑事處罰的一種,如果是行爲人被判處無期徒刑的,就會被執行相應的刑事處罰。本篇文章內容希望能爲您提供幫助,如果還存在疑問的話,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與專業律師進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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