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購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既遂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一、非法收購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既遂的最新處罰標準是什麼?

非法收購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既遂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非法收購瀕危野生動物製品是按照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定罪的,一般處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從重處罰。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條【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非法收購瀕危野生動物製品涉嫌犯罪刑拘嫌疑人的條件有哪些?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僞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非法收購瀕危野生動物製品涉嫌犯罪量刑原則有哪些?

1、量刑應當以事實爲根據,以法律爲準繩,堅持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責刑相適應的基本原則,根據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決定判處被告人的刑罰。

2、量刑既要考慮犯罪行爲的社會危害性,又要考慮被告人的主觀惡性等情況,實現懲罰和預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應當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做到該嚴則嚴,當寬則寬,寬嚴相濟,罰當其罪,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4、量刑要綜合考慮不同時期、不同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社會治安形勢,確保刑罰目的的實現。但對於同一地區、同一時期、案情相同或者相似的案件,對被告人判處的刑罰應當基本平衡。

由此可見,非法收購瀕危野生動物製品可能會面臨的刑事處罰並不是固定的,事實上,在犯罪情節較輕的情況下也有可能判處1~6個月的拘役,比如犯罪嫌疑人非法收購的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的保護級別,就有可能會影響到量刑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