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單親家庭搶劫辯護詞如何書寫?

未成年人涉嫌搶劫罪的辯護詞要寫上當事人的所有身份資訊、還有就是未成年詐騙案件所產生的所有經過、以及還有爲自己寫辯護詞的理由、同時再附帶上相關的證據,最後再寫上當事人的名字和時間。

未成年單親家庭搶劫辯護詞如何書寫?

未成年搶劫辯護詞的內容有當事人及辯護人資訊、未成年人的犯罪事實、訴訟請求、量刑建議、法律依據以及需要說明的相關事項等,辯護人應當圍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對未成年人進行輕罪辯護或者無罪辯護。

辯護詞,是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在訴訟過程中根據事實和法律所提出有利於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見,部分地或全部地對控訴的內容進行申述、辯解、反駁控訴,以證明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提出應當減輕、甚至免除刑事責任的文書。未成年詐騙辯護詞的內容有當事人及辯護人資訊、未成年人詐騙的犯罪事實、訴訟請求、量刑建議、法律依據以及需要說明的相關事項等。

辯護詞一般由首部、理由和尾部三部分構成。

(一)首部

(1)呼語。對審判人員的稱呼。如:“審判長、審判員”。

(2)引用法律根據簡要說明辯護人出庭的合法性,寫明辯護

人是受被告委託還是被人民法院指定出庭進行辯護的。

(3)概括說明辯護人爲履行辯護職責所進行的工作(如閱卷、調查、會見被告人等)。

(4)針對起訴書概括表明辯護人對此案的基本看法。

(二)正文

正文是辯護詞的主體。這一部分要寫明辯護的理由,要從實際出發,針對公訴人的指控或一審判決,提出辯護意貝。

(1)從被告的行爲事實方面。認真分析起訴書所認定的犯罪事實.分析其中與事實有出入的部分,找出在事實方面有利於被告人的材料,從而提出爲被告辯護的理由。

(2)從適用法律方面。透過對案件的分析,找出起訴書在適用法律時對被告人犯罪性質的認定或量刑方面的錯誤,指出應適用的法律條之,具體闡述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應當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理由和有關證據材料。

(3)從被告人自身表現方面。客觀地分析被告人在案件中的具體表現、認罪的態度,發現有利於被告的條件,依照法律規定爲其減免責任。

(三)尾部

這是辯護詞的結論部分。要對整個案情和辯護觀點作總結,提出結論性意見,對法庭提出合理、合法的明確要求,提請法庭給予考慮

我國的法律法規對於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處理,一般是秉持着寬容的態度的,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實施的犯罪行爲十分惡劣的,此時也是需要嚴厲的處罰的,一般情況下,犯罪行爲人是未成年人的,並且積極的認罪認罰的,此時是可以從寬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