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他人罪指什麼?

沒有故意傷害他人罪,只有故意傷害罪,是指行爲人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爲。

故意傷害他人罪指什麼?

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1、行爲對象是他人身體

傷害自己身體的,不成立故意傷害罪;自傷行爲侵犯了國家或社會法益而觸犯了刑法規範時,可能構成其他犯罪。例如,軍人爲了逃避軍事義務在戰時自傷身體的,應適用刑法第434條。他人的身體不包括假肢、假髮與假牙,但是已經成爲身體組成部分的人工骨、鑲入的牙齒,也是身體的一部分。毀壞屍體的行爲,不成立故意傷害罪。基於同樣的理由,傷害胎兒身體的,也不構成本罪。

2、行爲內容爲傷害他人身體

傷害,一般是指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爲。

(1)關於傷害的具體含義,刑法理論的分歧

第一種觀點認爲,傷害是指對身體的完整性(包括身體外形)的侵害;

第二種觀點認爲,傷害是指造成生理機能的障礙;

第三種觀點認爲,傷害是指造成生理機能的障礙以及身體外形的重大變化。

上述三種觀點在實踐中的差異並不多見,因爲破壞身體完整性的行爲大多損害了生理機能。例外的有兩種情況:是外形的完整性沒有受到損害,但生理機能受到了侵害,如使人視力降低聽力減退;二是外形的完整性受到損害,但沒有妨害其生理機能,典型的是去除他人頭髮或指甲。顯然,如果行爲侵害了生理機能,即使沒有損害外形的完整性,也應當認定爲傷害行爲;反之,只是去除頭髮或者指甲的,則沒有必要認定爲傷害。但是,如果去除頭髮或者指甲的行爲,導致他人不能再生長頭髮或者指甲的,則屬於對生理機能的損害。此外,如果是毀損面容、損傷面板的,則不僅損害了外形的完整性,而且也是對生理機能的損害。

故意傷害罪是對社會治安以及公民的健康造成嚴重威脅的一種罪行,針對於這一種犯罪行爲。只要是觸犯就會被公安機關進行立案處理,並且會按照其行爲來進行判刑。具體的處罰需要根據犯罪嫌疑人所帶來的社會影響以及受害人的實際情況來進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