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取醫療保險定什麼罪?

騙取醫療保險定什麼罪?

一、騙取醫療保險定什麼罪?

1、騙取醫療保險可能會被認定爲涉嫌犯詐騙罪。

(1)詐騙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的,立案追訴標準是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

(2)套取醫療保險金的行爲若是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那麼騙保行爲已經涉嫌詐騙罪,應按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的同時追究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行政責任。

2、欺詐騙保的行爲不僅破壞了醫保秩序,而且造成了醫保基金的流失,給基金正常支付帶來巨大壓力。

嚴重威脅着羣衆的“看病錢”“救命錢”。以欺詐、僞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金或者其他社會保障待遇的,屬於《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詐騙公私財物的行爲。

二、發現他人騙取醫療保險怎麼辦?

1、發現他人騙取醫療保險可以向社保機構投訴。

以欺詐、僞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2、降低騙保情形出現概率的方法

在醫療保險報銷領域,由於資訊不對稱,醫療機構與公安部門、社保基金支付機構之間缺乏有效的資訊對接,醫療保險報銷缺乏陽光透明的操作程序,爲一些不法分子騙保留下了可乘之機。因此,有必要完善醫療保險資訊系統,逐步實現對醫療服務行爲的全程實時監控,減少不合理醫療費用的發生,防範醫療欺詐行爲。同時,還應當探索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公安機關、社會信用機構的資訊共享機制,亮出“法律之劍”,依法嚴厲打擊騙保行爲,才能保證新農合社保基金良好執行,發揮好社會保險社會互助的效果。

不管是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還是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等社會保險服務機構,亦或者是普通的公民、單位,都不得實施騙取醫療保險的行爲,否則有可能會被認定爲涉嫌犯了詐騙罪。公民若是發現他人實施了騙保行爲,可以向相關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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