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罪立案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一、洗錢罪的立案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洗錢罪立案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走私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爲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提供資金帳戶的;

2、協助將財產轉換爲現金或者金融票據的;

3、透過轉賬或者其他結算方式協助資金轉移的;

4、協助將資金匯往境外的;

5、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質和來源的

本罪是行爲犯,非數額犯,只要行爲人實施了上述五種行爲之一,不論其犯罪目的是否達到或其結果如何,均屬既遂。

二、洗錢罪的刑法規定

1、自然人犯洗錢罪的,沒收實施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走私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上以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2、單位犯本罪,對單位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洗錢行爲的處罰,首先應當沒收實施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 織犯罪、走私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利益,然後根據不同情況予以處罰。情節一般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洗錢數額5%以上20%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洗錢數額5%以上20%以下罰金。單位犯本罪的,實行雙罰制,即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洗錢罪的構成要件

1、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可以由自然人構成,也可以由單位構成,自然人主體要求必須是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

2、洗錢罪的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犯罪目的是爲了掩飾、隱瞞犯罪產生的收益的來源和性質。

3、本罪侵犯的客體洗錢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即國家關於金融活動的管理秩序、社會管理秩序以及司法機關查處犯罪的正常活動,且主要是破壞了國家的金融管理秩序。

4、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從行爲的手段上看,洗錢行爲表現爲採取提供資金帳戶的各種方法,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走私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行爲。

洗錢罪是行爲人明知財物來源不法而實施了上述五種行爲之一,行爲人只要從事其中任何一種行爲都成立洗錢罪,此外,洗錢罪屬於行爲犯,一經着手即可以該罪進行追訴,進而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