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釋期間要遵守哪些規定?

假釋期間要遵守哪些規定?

無論是適用緩刑還是假釋,對犯罪分子都會有一個考驗期,而在這個考驗期內需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的規定,否則的話可能撤銷緩刑或假釋,然後數罪併罰。那大家知道假釋期間要遵守哪些規定嗎?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假釋期間要遵守哪些規定

在假釋考驗期內,被宣告假釋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管理;

2、按照監督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3、遵守監督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4、離開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監督機關批准。

二、假釋考驗期再犯罪的處罰

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限內,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假釋的監督管理規定的行爲,尚未構成新的犯罪的,應當依照法定程序撤銷假釋,收監執行未執行完畢的刑罰。

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應當撤銷假釋,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實行數罪併罰。

在假釋考驗期限內,發現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假釋,依照刑法第七十條的規定實行數罪併罰。

三、假釋考驗期有多久

假釋考驗期,假釋是對符合假釋法定條件的犯罪分子附條件的提前釋放,在刑期執行完畢之前對獲得假釋的罪犯制定一定期限的考察,這段期限就是假釋考驗期。刑法第八十三條規定的假釋考試期:“被判有期徒刑的爲沒有執行完畢的刑期,被判無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爲十年,假釋考驗期從假釋宣告之日起計算。”可見,有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肯定低於總刑期的二分之一。

《刑法》第八十五條規定: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限內,由公安機關予以監督,如果沒有本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的情形,假釋考驗期滿,就認爲原判刑罰已經執行完畢,並公開予以宣告。假釋,是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一定刑期之後,因其遵守監規,接受教育和改造,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而附條件地將其予以提前釋放的制度。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間再犯新罪的,不構成累犯。

監督機關對獲假釋的罪犯的監督的主要內容有:在假釋考驗期內是否發現有判決宣告以前沒有判決的漏罪;在假釋考驗期內是否又犯新罪;在假釋考驗期內是否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監督機關規定的行爲。在假釋考試驗內沒有上述三種情況,考驗期滿,應宣告刑罰執行完畢。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爲大家帶來的假釋期間需要犯罪分子遵循的法律規定內容,同時還爲大家提供了假釋考驗期和考驗期內再犯罪的處罰。對於服刑的犯罪分子來講,能夠被假釋,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因此一定要珍惜,不能出現一些法律所不允許的情況,這樣假釋就會被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