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國有企業人員失職罪既遂是以什麼標準量刑的?

一、刑法中國有企業人員失職罪既遂是以什麼標準量刑的?

刑法中國有企業人員失職罪既遂是以什麼標準量刑的?

刑法中國有企業人員失職罪既遂是以造成的損失程度標準量刑的。

最新國有企業人員失職罪既遂量刑標準,是根據《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條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國有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造成國有公司、企業破產或者嚴重損失,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有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有前款行爲,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兩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二、國有企業人員失職罪等法律規定是什麼?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工作中,由於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造成國有公司、企業破產或者嚴重損失,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條的規定,以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或者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定罪處罰。

國有電信企業的工作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造成國有電信企業破產或者嚴重損失,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國有公司、企業委派到國有控股、參股公司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國有公司、企業人員論。

對於國有企業人員存在失職行爲,顯然是會對國有企業的利益造成了嚴重的侵犯,並可能導致嚴重的違法行爲,但如果犯罪事實輕微的,未造成嚴重損失的等情況,可以根據國有企業的相關行政規定來進行行政處罰,避免法律適用錯誤。

在當代的社會中國的企業人員,如果存在嚴重不負責任導致國家利益遭受到損害的情況之下,將會對此按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進行處罰的,這主要指的就是一般的情況,如果說所導致國家利益遭受到特別重大損失的,那麼將會按照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來進行懲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