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緩刑期間待遇公司還會照發嗎?

一、拘役緩刑期間待遇公司還會照發嗎?

拘役緩刑期間待遇公司還會照發嗎?

只要員工和單位沒有解除勞動關係,如果解除了勞動合同,則沒有工資。如果沒有解除合同,如果員工因爲自身原因沒有爲單位提供勞動,那麼是可以不支付員工工資的;員工有爲單位提供勞動,那麼單位就應該按照《勞動法》以及《工資支付暫行條例》規定執行。

(1)拘留(羈押、拘役)人員,經偵查審結後不予以起訴的,如被告人未受到勞動教養或治安處罰,原所在單位也未給予行政紀律處分的,由所在單位補發羈押期間的全部工資;

如未受到勞動教養或治安處罰,原所在單位給予行政紀律處分的,其羈押期間的工資由所在單位酌情決定減發或不發;如被告人受到勞動教養或治安處罰的,其羈押期間的工資不予以補發。

(2)對判處徒刑宣告緩刑的人員,在緩刑期間應當適當分配工作,降低原工資待遇。緩刑期滿後,表現好的,可正式分配工作。

降低多少工資以及緩刑刑期期滿後的工資評定,則由本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二、用人單位可以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

2.勞動者因涉嫌違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

勞動者因爲涉嫌違法犯罪可能會被採取強制措施,在此期間無法爲用人單位提供勞動,雙方的勞動合同暫停履行,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期間的工資。如果法院最終判決勞動者有罪,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解除勞動合同,無需要支付經濟補償;如果法院最終判決無罪,雙方的勞動合同恢復履行。勞動者經證明被錯誤限制人身自由的,暫時停止履行勞動合同期間的勞動者的損失,可依據《國家賠償法》要求有關部門賠償。

3.勞動合同因不可抗力暫時不能履行

4.經用人單位同意的事假期間

5.無正當理由不提供勞動(無故曠工)

6.由於勞動者本人的原因中止勞動合同

7.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爭議期間

拘役緩刑期間如果公司沒有和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還在爲公司工作,會發工資,但公司不會照常發放,會視情況降低其工資待遇。如果因犯罪沒有再爲公司提供勞動,或解除了勞動合同,那麼按勞動合同公司是不需要支付工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