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團伙故意傷人罪會判多久
團伙實施故意傷害行爲的,人民怎樣判刑,要依據造成的傷害程度和當事人在故意傷害案件的作用而定,主犯承擔全部罪行,從犯從輕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六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團伙犯罪怎麼認定
團伙犯罪是一種以青少年犯罪人爲主體,以糾合性的鬆散結構爲特徵的違法犯罪羣體的總稱。
符合刑事犯罪集團基本特徵的、屬犯罪集團性質的犯罪。
團伙犯罪的性質屬於惡劣情節型,法律上一般會從重處罰的。
但是根據罪犯的實際情況會在量刑上從輕處罰(比如未成年犯罪團伙)。
通常所說的“團伙犯罪”是個比較廣義的概念,它既包括犯罪集團這種有組織的犯罪,也包括結合比較鬆散,尚未達到犯罪集團的組織程度的犯罪。
現行法律中沒有對“團伙犯罪”的特殊處罰規定。
未成年人由於在生理、心理上尚未成熟,作案時常表現出突發性、糾合性、結夥性,即通常所說的“少年團伙”,但其組織鬆散,成員不固定。
處理時應以法律爲準繩,以事實爲依據區別對待,不能以“犯罪團伙”定罪。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刑法》的規定,團伙實施故意傷害行爲構成犯罪的,構成共同犯罪,依據對被害人造成的傷害和當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而定,主犯要承擔全部罪行,而從犯可從輕、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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