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帶民事案件的賠償範圍

刑事附帶民事案件的賠償範圍

一、刑事附帶民事案件的賠償範圍

1、受害人的醫療費用、因受到侵害造成的誤工費、必要的護理費用、必要的交通費用、必要的住宿費用、住院伙食補助費等。

2、根據具體的情況,造成受害人殘疾的還有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以及後續治療費等。

3、如果是受害人死亡的,還有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

4、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二、附帶民事訴訟的性質是什麼

1、附帶民事訴訟的性質,首先是一種民事訴訟。也就是說,這種訴訟活動所要解決的問題性質是民事損害賠償。在實體法上應當受民事法律規範調整,在程序上,除《刑事訴訟法》有特殊規定的以外,應當適用《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如訴訟原則、強制措施、訴訟證據、先行給付、訴訟保全、調解、和解、撤訴反訴等,都要遵循《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進行。

2、附帶民事訴訟又是一種特殊的民事訴訟。這種要求損害賠償的訴訟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爲引起的。被告人所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爲,在《刑法》上構成犯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在民法上又屬於民事侵權行爲,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三、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審理時能否調解

1、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可以調解。

2、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可以根據自願、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四、附帶民事訴訟成立的條件

附帶民事訴訟的成立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以刑事訴訟的存在爲前提。附帶民事訴訟是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的,又是在刑事訴訟中附帶解決的,因此,只有刑事訴訟已經進行,纔有可能進行附帶民事訴訟;如果刑事訴訟不成立,就談不上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則成爲獨立的民事訴訟。

2、被告人的犯罪行爲對被害人或國家、集體造成了物質損失,應當負賠償責任。這裏所指的被告人的犯罪行爲,一般理解爲被告人在刑事訴訟中被指控爲犯罪的行爲,而不是實際上確已構成犯罪的行爲。只要被告人的行爲被公安司法機關認爲構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予以立案,那麼該行爲所造成的損害賠償便屬於附帶民事訴訟的範圍。爲此,下述幾種情況下人民法院均應對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做出實體裁判:

1、經審理確認被告人的行爲構成犯罪,被告人的行爲又給民事原告人造成損害應負賠償責任的;

2、經審理確認被告人的行爲不構成犯罪,但其違法行爲給民事原告人造成損害應負賠償責任的

3、具有賠償請求權的人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向司法機關提出了損害賠償的訴訟請求。

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爲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刑事附帶民事案件的賠償範圍,這個問題在上述文章中已經給出了非常明確的解答。希望本篇文章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有相關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刻諮詢”按鈕,諮詢本站網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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