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範圍

        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爲而遭受的物質損失,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賠償的範圍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付的合理費用、誤工費、殘疾器具輔助費、喪葬費等。在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中需要注意兩點的是: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範圍

        1、被害人因犯罪行爲造成精神損害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的;

        2、因被告人非法佔有、處置被害人財產導致損失的。

        上述兩點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全文》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