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範圍規定是什麼?

刑事案件的方式會給受害人帶來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爲此,其可以透過代理人提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主張民事賠償。對於當事人而言,要知道哪些費用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範圍內,這樣才能在訴訟狀中寫清賠償金額。那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範圍規定是什麼?下面我們來聽聽小編的說法。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範圍規定是什麼?

一、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範圍規定是什麼?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五十五條:對附帶民事訴訟作出判決,應當根據犯罪行爲造成的物質損失,結合案件具體情況,確定被告人應當賠償的數額。

犯罪行爲造成被害人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等費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等費用。

駕駛機動車致人傷亡或者造成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就民事賠償問題達成調解、和解協議的,賠償範圍、數額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限制。

二、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範圍和計算標準是什麼?

1、人身損害賠償

(1)醫療費:按實際產生的費用,以從醫學角度治療身體損害必要爲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復治療而產生的費用。

(2)誤工費:以被害人工作單位實際扣發爲限,且不高於當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

(3)護理費:指根據醫治需要而實際支出的護理人員費用。以不高於醫院護理人員的實際收入爲限。

(4)交通費:以必要和實際開支爲限。

(5)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6)被撫養人生活費:依照被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以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標準計算。

(7)喪葬費: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2、財產損害賠償

(1)因犯罪行爲而遭受損壞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財物損失。

(2)犯罪行爲損壞的財物所必然產生的經濟損失,如修理費等。

由此可見,根據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範圍規定,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包括人身損害賠償和財產損失賠償兩大塊,其中人身賠償方面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和喪葬費等。像死亡賠償金和傷殘賠償金不在賠償範圍之內。財產損失主要指的是直接物質損失,這一點要特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