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範圍

在肇事司機構成交通肇事罪後,受害人或者受害人近親屬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其賠償範圍不同於一般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與一般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民事訴訟的賠償範圍是一致的,是包含死亡賠償金和殘疾賠償金的。

交通事故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範圍

受害人及其近親屬可主張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被撫養人撫養費、交通費、物損費、住宿費、鑑定費、死亡賠償金、傷殘補助金、喪葬費等。

法律依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