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範圍是什麼?

一、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範圍是什麼?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範圍是什麼?

因被告人的犯罪行爲而遭受的物質損失。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一條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爲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爲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第一百零二條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採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凍結被告人的財產。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或者人民檢察院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適用《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

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在什麼時候提出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爲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爲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由此可以,附帶民事訴訟可以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但是沒有相關具體時間的規定。

刑事訴訟過程包括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審判階段,理論上說,在這三個階段被害人都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1、在偵查階段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一種意見認爲:偵查是訴訟過程的一個階段,被害人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當然包括偵查階段。

另一種意見認爲:附帶民事訴訟只能對被告人提出,偵查階段沒有被告人,只有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最後是否被起訴,偵查機關無權決定。因此偵查階段不能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有的公安機關接受被害人的附帶民事訴訟狀,偵查終結後一起移送檢察院。有的公安機關不接受被害人的訴狀,告知他們案件移送檢察院後再提交。

2、在審查起訴階段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案件移送到檢察院,檢察院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起訴後,應當通知被害人,告知被被害人有權利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提出附帶民事訴訟的,檢察院應當將附帶民事訴訟的訴狀與公訴書一起移送人民法院。

國家、集體財產遭受損失,單位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檢察院應當在公訴書中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而不需要另行提出附帶民事訴訟。

3、在訴訟階段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被害人沒有在審查起訴階段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附帶民事訴訟。

最好在法院審判前提出,法院好安排與刑事案件合併審理。

在當今的社會,如果涉及到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話,完全是可以在刑事訴訟過程當中提出來的,但是必須要符合我們國家的案件受理的條件,比如說是因爲被告人的犯罪行爲導致被害人的物質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