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帶民事訴訟賠償範圍是什麼

附帶民事訴訟賠償範圍包括被害人因身體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的物質損失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破壞而遭受的物質損失。犯罪分子非法佔有、處置被害人財產而使遭受物質損失的,可請求法院責令退賠。被害人因犯罪行爲遭受精神損失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附帶民事訴訟賠償範圍是什麼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八條

被害人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有權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爲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或者單獨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精神損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