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投案自首後法律會減刑嗎?

嫌疑人投案自首後法律會減刑嗎?

投案自首時犯罪嫌疑人主動交代犯罪事實甚至供述從犯犯罪事實,法律會根據其供述事實對審理是否有幫助,然後對犯罪嫌疑人量刑。很多人不知道自首是否能夠被寬大處理。那麼,嫌疑人投案自首後法律會減刑嗎?下面就讓小編爲大家整理一下相關的知識,與大家分享一下。

一、投案自首可以減刑但不是必須減刑

犯罪分子自首後一般可以得到從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但是也有的犯罪分子自首後沒有得到從輕處罰,這是因刑法規定的是可以從輕處罰,而不是必須從輕處罰。我國刑法對自首規定的是相對從寬處罰原則即“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此在一般情況下要對犯罪後自首的予以從輕處罰或者減輕處罰。如果犯罪分子行爲後果極其嚴重,雖然具有自首情節,但若將自首情節放到整個犯罪情節中考察,不足以成爲犯罪分子從輕根據的,則不從輕。

二、投案自首的相關量刑規定

對於自首情節,結合自動投案的動機、時間、方式、罪行輕重、供述犯罪事實的完整性、穩定性以及悔罪表現等情況,確定從寬的比例。

(1)、犯罪事實或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機關發覺,主動直接投案構成自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下;

(2)、犯罪事實和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機關發覺,但尚未受到訊問,或者未被採取強制措施,主動直接投案構成自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不同種罪行,以自首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4)、並非出於被告人主動,而是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或親友送去投案等情形構成自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5)、罪行尚未被司法機關發覺,僅因形跡可疑被有關組織或司法機關盤問、教育後,主動交代自己的罪行構成自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6)、其他類型的自首,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7)、犯罪較輕(指法定刑幅度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的自首,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處罰;

(8)、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後又翻供,但在一審判決前又能如實供述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被告人親屬以不同形式送被告人歸案或協助司法機關抓獲被告人,不能認定爲自首的,考慮到被告人親屬支援司法機關工作,在決定對被告人的具體處罰時,可以減少基準刑的10%以下。

對於立功情節,綜合考慮立功的大小、次數、內容、來源、效果以及罪行輕重等情況,確定從寬的比例。

(1)、一般立功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2)、重大立功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50%;犯罪較輕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處罰;

(3)、犯罪後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減輕處罰的,減少基準刑的50%以上。

綜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法律對其可以減刑但不是必須減刑,法院會對其自首放在整個案件中考察。我國法律規定判決可以減刑但不是必須減刑,所以減刑不是硬性規定。嫌疑人投案自首後法律會減刑嗎?以上就是小編對問題的回答,大家看過之後會有一個具體的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