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責任年齡的劃定標準是什麼?

刑事責任年齡的劃定標準是什麼?

一、刑事責任年齡的劃定標準是什麼?

刑事責任年齡的劃分標準爲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賣毒品、放火、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一)不負刑事責任,不滿十四周歲是無責任能力年齡階段。因此,不滿十四周歲的人不管實施何種法益侵害行爲,都不負刑事責任。

(二)相對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賣毒品、放火、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因此,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是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

(三)減輕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可見,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是減輕刑事責任能力年齡階段。

(四)完全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可見,年滿16週歲,是有完全刑事責任的年齡階段。

二、犯罪預備的刑事責任有什麼?

犯罪預備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犯罪預備只是進行了犯罪行爲的準備性工作,並未實際着手犯罪的實施,也就是說並未造成實際的犯罪結果,相對於“既遂犯”造成的社會危害,犯罪預備的社會危害性小,所以對於犯罪預備行爲,可以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

至於最終究竟適用從輕還是減輕,亦或是不予從寬處理,要根據案件具體情節考察。要考察犯罪預備行爲是否已經完成;犯罪預備行爲本身是否能導致實行行爲造成重大危害結果;或者是該預備行爲所體現的行爲人主觀惡性大小等情節。對犯罪預備比照既遂犯,即同一種犯罪案件對犯罪預備行爲的處罰,參照對該案既遂犯的處罰原則進行。

14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不負刑事責任,預備犯罪也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對比既遂犯來說,預備犯罪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具體減輕多少,要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要考察預備犯罪行爲是否已經完成,是否有嚴重的後果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