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抵扣稅款罪既遂怎麼量刑?

構成抵扣稅款罪既遂怎麼量刑?

一、構成抵扣稅款罪既遂怎麼量刑

(1)、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稅務的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辦理髮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工作中,,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可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零五條第一款:稅務的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辦理髮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工作中,,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構成抵扣稅款罪構成要件

1、在發售發票過程中的,主要是指,給不具備申購發票條件的單位和個人發售發票,或者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雖具備規定的條件,但未按規定的數量向其發售發票等。

申請購買發票人應當辦理了稅務登記,申購的種類應當與所經營的業務範圍相一致,如從事個體飯店、飲食店、餐館等經營的,就應申購個體飲食行業統一發票;從事建築安裝經營的,就應申購建築安裝專用發票;進行出租住宅經營的,就應申購住宅租金專用發票等。如果沒有辦理稅務登記或不符合其他條件,如所申購的發票種類與自己的經營活動不相一致,稅務就不應給申購人發售發票,否則即屬違法行爲,如屬、濫用職權,就可構成本罪而應依本罪定罪。

2、在抵扣稅款工作中的,指由於稅務的工作人員不認真負責,致使不應抵扣的國家稅款被非法抵扣等。

爲了加強稅收管理,儘量防止稅收流失,以保障國家財政收入,國家對某些稅種或納稅人實行在購進貨物或接受服務時就予以納稅的納稅辦法。代扣代繳人代扣稅款後,應當向扣稅對象即購進貨物時就已納稅的納稅人開具批發扣稅的專用發票。專用發票設有扣稅專欄,列明銷售總額、適用稅率和代扣稅額等內容。其中一聯交給扣稅的對象作爲完稅憑證;一聯作爲單位記帳憑證和匯兌繳納稅款的依據;一聯則轉給稅務作爲掌握分戶扣稅情況和查帳的根據,此種扣稅發票,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都應視爲稅收票證。扣稅的對象即在購貨時就已納稅的人時已扣繳的稅款可以憑此種抵扣稅款的發票,從每月應納稅收款總額中抵扣。

3、在出口退稅工作中的,指由於稅務的工作人員的疏忽,致使騙取出口退稅行爲得逞的行爲。

在辦理髮票抵稅時,出現行爲,造成了經濟的重大損失,則構成抵扣稅款罪,可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通常在進出口供貨中,需要覈銷稅款,如發現存在行爲造成稅款未及時抵扣,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