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離婚後發現婚外生子算重婚罪嗎
民法典對離婚後發現婚外生子算不算重婚罪沒有規定,而刑法規定,離婚後發現對方婚外生子,如果對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其他人辦理結婚登記,或者以夫妻名義同居的,構成重婚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犯重婚罪的行爲包括哪些
重婚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喜新厭舊,有的是出於貪圖享樂,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動機不影響重婚罪的成立。
生活中對於重婚罪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分析: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
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爲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
如果沒有配偶一方確實不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無配偶一方不構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則構成重婚罪。
民法典對離婚後發現婚外生子算不算重婚罪沒有規定。
而在司法實踐中,如果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或者未辦理結婚登記,但以夫妻名義同居生子的,構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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