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未遂構成強姦罪,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法律規定:
《刑法》第二十三條【犯罪未遂】已經着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二百三十六條【強姦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強姦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行爲,或者故意與不滿14週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爲。
強姦(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強制性行爲),是一種違背被害人的意願,使用暴力、威脅或傷害等手段,強迫被害人進行性行爲的一種行爲。
在所有的國家,強姦行爲都屬於犯罪行爲。
強姦罪怎麼判,具體判幾年規定如下:
(一)犯本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2、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場所當衆強姦婦女的;
4、二人以上輪姦的;
5、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三)司法實踐中看,強姦罪中“情節特別嚴重”的,一般有下面幾種:
1、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手段殘酷的;
2、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或者多次的;
3、輪姦婦女尤其是輪姦幼女的首要分子;
4、因強姦婦女或者姦淫幼女引起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以及其他嚴重後果的;
5、在公共場所劫持並強姦婦女的;
6、多次利用淫穢物品、跳黑燈舞等手段引誘女青年,進行強姦,在社會上造成很壞影響,極大危害的。
(四)強姦“致人重傷、死亡”,是指因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導致被害人性器官嚴重損傷,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傷害,甚至當場死亡或者經治療無效死亡的。
對於強姦犯出於報復、滅口等動機,在實施強姦的過程中,殺死或者傷害被害婦女、幼女的,應分別定爲強姦罪、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按數罪併罰懲處。
因此,強姦未遂也屬於強姦罪,而對於強姦罪的處罰,根據不同的實際情況相應的處罰結果也各不相同。
所以爲了減少這種事情的發生,需要更多的人知法懂法從而不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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