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東西偷以後放回去可以從輕處罰嗎

偷東西偷以後放回去可以從輕處罰嗎

一、偷東西偷以後放回去可以從輕處罰嗎?

偷東西偷完以後放回去的,可以依法從輕處罰。根據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行爲人認罪、悔罪,退贓、退賠,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輕微的,可以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必要時,由有關部門予以行政處罰:

(一)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

(二)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諒解的;

(四)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二、盜竊案件中依法從重處罰的情節有哪些?

(一)曾因盜竊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一年內曾因盜竊受過行政處罰的;

(三)組織、控制未成年人盜竊的;

(四)自然災害、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期間,在事件發生地盜竊的;

(五)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六)在醫院盜竊病人或者其親友財物的;

(七)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

(八)因盜竊造成嚴重後果的。

三、偷東西涉嫌犯罪可以取保候審的情形有哪些?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繼續偵查的。

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證據不符合逮捕條件,以及提請逮捕後,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審。

主動退贓退賠是可以從輕處罰的法定依據,也是犯罪嫌疑人認罪悔罪的一種表現形式。此外,在盜竊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偷完錢又把東西放回去的這種行爲不構成犯罪中止,因爲犯罪嫌疑人已經完成了相關的犯罪行爲,犯罪中止只能發生在犯罪的過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