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賣軍用物資最判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倒賣軍用物資最判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一、最新倒賣軍用物資最判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犯了倒賣軍用物資最既遂量刑處罰是違反規定,擅自出賣、轉讓軍隊房地產,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謂情節特別嚴重,是指出賣、轉讓的數量巨大,出賣、轉讓特別重要的房地產,因出賣、轉讓軍隊房地產而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等。

二、倒賣軍用物資罪的犯罪構成內容是什麼?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武器裝備的管理、使用制度。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違反武器裝備規定,非法出賣、轉讓軍隊武器裝備的行爲。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爲特殊主體。即本罪適用於申國人民解放軍的現役軍官、文職幹部、士兵及具有軍籍的學員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現役警官、文職幹部、士兵及具有軍籍的學員以及執行軍事任務的預備役人員和其他人員。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即明知自己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的行爲,將會造成破壞部隊武器裝備管理秩序、削弱部隊戰鬥力的危害結果,卻希望或者放任這種危害結果的發生。

三、倒賣軍用物資罪的判刑標準內容是什麼?

1、違反規定,擅自出賣、轉讓軍隊房地產,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謂情節特別嚴重,是指出賣、轉讓的數量巨大,出賣、轉讓特別重要的房地產,因出賣、轉讓軍隊房地產而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等。

在我國任何人都是不得擅自倒賣軍用物資的,這因爲首先來說軍用物資並不屬於公民個人所有而是國家所有的,其次實施倒賣的行爲之後是會破壞我國對軍用物資的管理和相關的使用制度的。因此爲了減少此種違法倒賣行爲現象的發生,我國相關的法律中對於這種違法犯罪的行爲將處以嚴厲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