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假藥的追訴期是多久

一、銷售假藥的追訴期是多久

銷售假藥的追訴期是多久

銷售假藥追訴期是在5年,國家對於藥品的監管方面是非常嚴格的。

刑事案件追訴時效的期限是根據各種犯罪法定刑的輕重,分別規定長短不一的追訴時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爲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爲5年;

2.法定最高刑爲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期限爲10年;

3.法定最高刑爲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爲15年;

4.法定最高刑爲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爲20年。如果20年以後認爲必須追訴的,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覈准後,仍然可以追訴。

二、生產、銷售假藥認定

劃清生產、銷售假藥罪與生產、銷售僞劣商品類犯罪中其他罪的界限

對於同時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和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罪的,根據《刑法》第149條第2款規定的精神,應按處罰較重的生產、銷售假藥罪定罪處罰。這符合前述法條競合的適用原則。

(1)生產、銷售假藥罪與生產、銷售劣藥罪的區別界限:

①犯罪對象不同:一個是假藥,一個是劣藥。

②犯罪形態不同:生產、銷售假藥罪是行爲犯,而生產、銷售劣藥罪是實害犯,即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方構成犯罪。

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的關鍵是生產、銷售假藥的行爲是否足以產生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結果。實踐中對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判斷,一般來說應依賴於對假藥這種物質和他人使用假藥的可能性的事實判斷。例如。對假藥的成分、性質、效用的醫學鑑定以及對他人使用假藥的可能性的推斷。對於雖屬假藥,但對人體健康不一定產生嚴重危害的情況,需進行具體鑑定,若藥品本身不危害人體健康的,當然不能認定爲構成本罪;若藥品本身可能會對人體健康產生嚴重危害的,當然應認定爲生產、銷售假藥罪

相關的案件受害者應積極的收集這類案件的證據,對這類案件進行起訴。我國的醫藥部門和管理部門,對這類犯罪案件進行相關的判罰。不同的犯罪案件,應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進行相關的判決,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