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殺人致死有期徒刑能判多久
故意殺人致人死亡,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的,一般是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輕的,處3-10年有期徒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五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殺人罪的認定方式有哪些
在認定故意傷人罪時,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看:
1、在客觀方面。
必須有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爲,作爲、不作爲均可構成。
以不作爲行爲實施的殺人罪,只有那些對防止他人死亡結果發生負有特定義務的人才能構成。
同時,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爲必須是非法的,既違反了國家的法律。
另外,還必須發生了他人死亡的結果且結果與行爲具有刑法上的因果關係。
2、主觀方面。
須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
即明知自己的行爲會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後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故意殺人的動機是多種多樣和錯綜複雜的。
常見的如報復、圖財、姦情、拒捕、義憤、氣憤、失戀、流氓動機等。
動機可以反映殺人者主觀惡性的不同程度,對正確量刑有重要意義。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刑法》的規定,故意殺人致人死亡的,人民法院一般是判處死刑或者死緩,如果判處有期徒刑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輕的,處3-10年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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