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公安能關多久?

犯罪嫌疑人公安能關多久?

一、犯罪嫌疑人公安能關多久?

一般情況下公安的拘留期限不超過14日。

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僞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後,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公安機關對於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對需要逮捕而證據還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二、公安機關拘留時間是多久?

一般情況下公安的拘留期限不超過14日。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爲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以上最長7日,加上公安局申請批准逮捕檢察院最長7日內作出決定,共計14天。也就是說,一般案件公安的拘留期限不超過14天。

對於三類案件的公安拘留期限不超37天。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

多次作案很好理解。結夥作案也好理解。流竄作案指行爲人在一段時間內先後在不同的地方作案。凡構成犯罪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屬於流竄犯罪分子:跨市、縣管轄範圍連續作案的;在居住地作案後,逃跑到外省、市、縣繼續作案的。

也就是說,公安局對於除上述三種犯罪嫌疑人之外,在公安的拘留期限不會超過14天,14天內必須逮捕,否則就得變更強制措施。

現實生活當中,我們國家對於犯罪嫌疑人是在進行立案偵查的時候,公安機關如果認爲符合刑事拘留的條件的情況之下是可以採取刑事拘留的措施的,但是刑事拘留畢竟是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所以在時間方面是有非常明確的限制性的,不一定的一般是不能夠超過14天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