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什麼時間通知家人?

一、行政拘留什麼時間通知家人?

行政拘留什麼時間通知家人?

一般情況下拘留會在24小時內通知家人。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後,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拘留後,一般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如果存在無法通知、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且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在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派出所答覆過幾天再說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家屬可以向公安督查投訴。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二、拘留超過法定期限怎麼辦?

如果司法機關在羈押期限屆滿後仍不放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的律師及其他辯護人對於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司法機關對被採取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如何處理,法律規定了三種辦法:

一是對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應當予以釋放;

二是對於取保候審超過十二個月或者監視居住超過六個月的,應當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

三是變更強制措施,如對被羈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羈押,改爲採取取保候審。

如果到了法定期限不能辦結,對於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原則上應當釋放。對於還需要繼續偵查、審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或者繼續審理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

行政拘留會在一天內通知家人,拘留如果超過了法定期限,犯罪嫌疑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解除強制措施。拘留的最長期限不能超過37天,對犯罪嫌疑人採取拘留措施之後,公安機關要積極的進行調查,整理好證據,移交到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