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洗錢屬於刑事犯罪嗎
洗錢是我國刑法中明令禁止的行爲,其行爲嚴重危害社會,明知行爲會危害社會還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屬於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爲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的來源和性質,有下列行爲之一的,沒收實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提供資金帳戶的;
(二)將財產轉換爲現金、金融票據、有價證券的;
(三)透過轉帳或者其他支付結算方式轉移資金的;
(四)跨境轉移資產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洗錢罪的洗錢行爲有哪些
1、利用金融機構。
包括:
僞造商業票據;
透過證券業和保險業洗錢;
用票據開立帳戶進行洗錢;
利用銀行存款的國際轉移進行洗錢;
信貸回收;
利用期貨、期權洗錢。
2、透過投資辦產業的方式。
包括:
成立匿名公司,隱瞞公司的真實所有人;
向現金密集行業投資;
利用假財務公司、律師事務所等機構進行洗錢。
3、透過商品交易活動。
洗錢者可能會因受到現金交易報告制度的嚴格限制,在短期內無法方便地將現金轉變爲銀行存款,但大量持有現金對犯罪組織來說是極其危險的。
爲了達到儘快改變犯罪收入的現金形態的目的,購置貴金屬、古玩以及珍貴藝術品,也是洗錢者選擇的一種方式。
4、利用一些國家和地區對銀行帳戶保密的限制。
被稱爲**天堂的國家和地區一般具有以下特徵:
一是有嚴格的銀行保密法,除了法律規定“例外”的情況,披露客戶的帳戶資訊即構成犯罪。
二是有寬鬆的金融監管,設立金融機構幾乎沒有任何限制。
三是有自由的公司法和嚴格的公司保密法。
這些地方允許建立空殼公司等匿名公司,並且因爲公司享有保密的權利,瞭解這些公司的真實情況非常困難。
5、其他洗錢方式。
包括:
走私;
利用“地下錢莊”和民間借貸轉移犯罪所得。
依據《刑法》的規定,洗錢屬於刑事犯罪,是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構成洗錢罪的沒收實施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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