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是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的行爲。
性侵犯包含的就比較廣,只要是違揹他意願,與其進行有關於性方面的活動即可,至於是否異性之間不限,是否發生性關係不限。
只要是進行與性相關的活動就可以。
最大的區別:
強姦一定是性侵犯,但性侵犯包含的卻不限於強姦。
其實強姦就是強暴的意思,這是每一個地方的當代語言不同,所以說說法就不同,這兩種意思就是說在對方不允許的情況下,強行和對方發生一些關係,也是屬於一種人身傷害,並且是屬於一種性侵行爲,所以說這樣的行爲是犯法的。
強暴是指在對方不同意或沒有理會對方是否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利用暴力或武力手段強迫或威脅﹚,與對方發生性行爲。
與強姦爲同義詞。
但在某些地方,它也可以指武力壓迫,中國人民不畏強暴中強暴就指武力。
由於生理上的特點以及一般情況下男子比女子強壯,有能力強行與女子進行,所以通常意義上的強姦指的是男子在未得經許可的情況下強行同女子發生性行爲。
廣義上,不論男女,凡是一方以暴力手段強迫另一方與之發生性關係的行爲,都屬於強姦。
由於各國國情的不同,一些國家認爲,只需要滿足“強行發生性行爲”這一定義,即構成強姦;
另一些國家則只承認男子強行與女子發生性關係的行爲屬於強姦。
一些進行強姦的男子亦可能帶有虐待的性取向,因此會給受害人帶來更嚴重的傷害。
輪姦指多人違背當事人意願強迫與某人輪流發生性關係,有時候多名男子可能輪流強姦同一女子。
在一些國家的法律中,只要成年人同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不管該未成年人是否自願,強姦罪名都成立。
其法理是︰未成人沒有足夠的能力對性作出正確判斷決定是否同意,因此即使該未成年人實際上同意與別人性行爲,該同意在法理上也是無效的,與其性者依然需按強姦罪論處。
輪姦在世界各國的法律中都被認爲是犯罪行爲。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不可與未滿14週歲的女子發生性關係,而在其他國家,有關法律的年齡規限則爲12週歲。
強姦是屬於暴力性犯罪,情節非常惡劣,對於行爲人應該嚴厲處罰,但是性侵犯是一個抽象概念,範圍比較廣,具體還可以包括強姦行爲,換句話說,強姦也是性侵犯的行爲,只是更加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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