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上訴會加重處罰嗎

盜竊罪上訴會加重處罰嗎

盜竊案件中,如果被告人對一審法院的判決不服的話,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是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的。那麼盜竊罪上訴會加重處罰嗎?相信很多人都想了解這方面的內容,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爲您做詳細解答。

一、盜竊罪上訴會加重處罰嗎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審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訴的,不受前款規定限制。根據上述規定,上訴不加刑原則,只應用於被告一方上訴的案件,第二審人民法院在審判時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但是,第二審人民法院在審理人民檢察院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訴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訴又有人民檢察院的抗訴,自訴人的上訴的上訴案件,被告人是否加刑不受上訴不加刑原則的限制。

上訴不加刑的“不加刑”包括;

1、同種刑種不得在量上增加;

2、不得改變刑罰的執行方法,如將緩刑改爲實刑,延長緩刑考驗期,將死刑緩期執行改爲立即執行等;

3、不得在主刑上增加附加刑;

4、不得改判較重的刑種,如將拘役6個月改爲有期徒刑6個月;

5、不得加重數罪併罰案件的宣告刑;

6、不得加重共同犯罪案件中未提起上訴和未被提起抗訴的被告人刑罰。

由此可見,盜竊犯罪的被告人在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時,法律規定是不能加重處罰的,但是不包括上述六種情況。

二、盜竊罪如何量刑

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處罰金。所謂情節嚴重,是指數額巨大或者其他嚴重情節;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或者盜竊珍貴文物,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綜上可知,《刑事訴訟法》中對上訴是否加刑作出了比較明確的規定,在審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