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輕處罰的情形有哪些?

減輕處罰的情形有哪些?

一、減輕處罰的情形有哪些

刑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中,犯罪嫌疑人具有以下情況的,可以獲得法院減輕處罰:

1、應當減輕處罰的人員: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故意犯罪的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3)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4)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5)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6)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7)對於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2、可以減輕處罰的人員:

(1)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3)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4)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5)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6)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7)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需要注意的是,犯罪嫌疑人可以獲得減輕處罰的情況,不僅限於上述情況,在實踐中,仍有很多多的情況可以獲得減輕處罰的。如積極退贓、賠償被害人損失、取得被害人諒解等等。

二、從輕處罰和減輕處罰有什麼區別

從輕處罰是在一個量刑或者處罰幅度內,從低線處罰,但總體來說還是在該幅度內,比如某個量刑幅度爲3-10年,那麼根據從輕情節適用低線判3年就是從輕。而減輕處罰則指在本來應當使用的量刑(處罰)幅度一下,減輕適用新的比較輕的量刑幅度。比如某罪有2個量刑幅度,一個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一個則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該罪犯的行爲本來應當適用第2個量刑幅度,但是由於有法定減輕處罰情節,因此適用第1個量刑幅度,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

在減輕處罰裏面,具體可以分爲應當減輕處罰與可以減輕處罰。在後一種情況下,法官其實就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而並非是一定要對犯罪分子減輕處罰。而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減輕處罰一般是在下一個量刑幅度內進行處罰,這點上與從輕處罰是有很大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