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刑事責任會如何判刑?

1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刑事責任會如何判刑?

一、1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刑事責任會如何判刑?

1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刑事責任會直接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二、交通事故當場死亡賠償應該怎樣承擔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按照所負交通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受害人死亡的,應當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賠償項目應當按照實際情況確定,並一次性結算費用。

損害賠償的標準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1、喪葬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2、死亡補償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十年。對不滿十六週歲的,年齡每小一歲減少一年;對七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均不少於五年。

3、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的、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爲限,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對不滿十六週歲的人撫養到十六週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扶養二十年,但五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於十年;七十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扶養人扶養五年。

4、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5、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相關規定計算,按照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分擔,但計算費用的人數不得超過三人。

因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當修復,不能修復的,折價賠償。牲畜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折價賠償。

綜合上面所說的,發生交通事故只要造成一人死亡或者是多少重傷的話,那麼就需要被判有期徒刑,而對於判刑的刑期就會結合實際的情況來進行認定 ,一般輕者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嚴重是可以高達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所以,不同的情形作不同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