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告陷害罪怎麼判刑處罰

一、誣告陷害罪怎麼判刑處罰

誣告陷害罪怎麼判刑處罰

犯誣告陷害罪的,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的規定,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誣告陷害罪的,從重處罰。

不是有意誣陷,而是錯告,或者檢舉失實的,不構成誣告陷害罪。

二、誹謗罪與誣告陷害罪有什麼區別

二者都是針對特定對象,採用捏造事實的手段實施的。不同之處在於:

(1)所捏造的事實內容不同。誣告陷害捏造的是犯罪的事實,誹謗罪捏造的是足以損害他人人格、名譽的事實。

(2)行爲方式不同。誣告陷害是向政府機關和有關部門告發,誹謗則是當衆或者向第三者散佈。

(3)主觀方面不同。誣告陷害的意圖是使他人受刑事處分,誹謗則是意圖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

(4)追究方式不同。誣告陷害罪是公訴案件,誹謗罪只有在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影響國家利益的情況下是公訴案件外,一般均爲自訴案件。

誹謗陷害罪不屬於我國一個獨立的罪名,這在刑法中是不存在的,但是卻可以拆分爲誹謗罪與誣告陷害罪。結合《刑法》的量刑規定,對誹謗罪的處罰與對誣告陷害罪的處罰有一定的相似之處,但對於誣告陷害罪有造成嚴重後果的,可以對行爲人處3-10年有期徒刑,同時並處罰金。從這點上來看,我國對誣告陷害罪的處罰要比對誹謗罪的處罰要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