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既遂怎麼量刑處罰?

一、犯了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既遂怎麼量刑處罰?

犯了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既遂怎麼量刑處罰?

發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造成嚴重後果或者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對相關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一百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嚴重後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

2.發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相關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傷十人以上,負事故主要責任的;

(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五百萬元以上,負事故主要責任的;

(三)其他造成特別嚴重後果、情節特別惡劣或者後果特別嚴重的情形。

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的認定

1、工廠、礦山、林場、建築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勞動安全設施,不符合國家規定。勞動安全措施是用於保護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各種設施、設備,如防護網、隔離欄等,爲了保護勞動者的人身安全,我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措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同時在我國的行業管理中,對勞動安全設施的標準都在相應的法規、規章、制度等規範性檔案中作了具體規定。

2、經有關部門或者職工提出後,對事故隱患仍不採取措施。“經有關部門或者單位職工提出後”是一個前提條件。主要是勞動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主管部門責令其糾正、消除事故隱患,同時,也包括本單位職工發現事故隱患提出意見、報告。

3、必須是發生了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這是罪與非罪的重要界限。如果經有關部門或者職工提出後,有關單位對事故隱患仍不採取措施,因而發生了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就構成犯罪。其他嚴重後果主要是使國家財產、人民羣衆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綜上所述,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是什麼包括兩個要點,首先是用人單位沒有按規定設定勞動安全設施,被發現後仍不予改正;其次是發生了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經濟損失。違反本罪的直接責任人將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判處3-7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