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經營菸草製品怎麼處罰

非法經營菸草製品怎麼處罰

現實中,在未取得經營資質的情況下,不關你是經營食言、電信業務,還是菸草製品,此時都會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當然實際經營的物品不同,那麼最後的處罰也就有可能不同。那麼大家知道非法經營菸草製品怎麼處罰嗎?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一、非法經營菸草製品怎樣處罰

(一)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未經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無生產許可證、批發許可證、零售許可證,而生產、批發菸草製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爲情節嚴重,法定基準刑爲有期徒刑一年:

1、個人非法經營數額達5萬元,或者違法所得數額滿1萬元;

2、單位非法經營數額達50萬元,或者違法所得數額滿10萬元;

3、曾因非法經營菸草製品行爲受過兩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非法經營,數額達2萬元的。

(二)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非法經營菸草製品情節特別嚴重的,法定基準刑爲有期徒刑五年。

二、非法經營食鹽怎樣處罰

(一)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單處罰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非法經營食鹽20噸以上不滿30噸的,爲拘役刑或罰金刑。非法經營食鹽30噸的,爲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6噸,刑期增加一年。

曾因非法經營食鹽行爲受過兩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非法經營食鹽10噸的,爲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2噸,刑期增加六個月。

(二)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非法經營食鹽50噸,爲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噸,刑期增加一年。

曾因非法經營食鹽行爲受過兩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非法經營食鹽25噸的,爲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噸,刑期增加一年。

(三)單位犯罪責任人員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單位犯罪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述法定基準刑參照點量刑。

(四)升格量刑特別規定

慣犯、利用委託代銷食鹽身份非法經營,依照前述法定基準刑參照點擬處罰金刑的,升格爲拘役刑;擬處拘役刑的,升格爲有期徒刑;擬處有期徒刑的,重處10%。

非法經營罪當中規定的必須要取得了相應資質之後才能進行的物品比較多,其中就包括了菸草製品和食鹽,由於他們的具體計量方式不同,因此針對不同的物品,在觸犯了非法經營罪的時候,最終的處罰也是不同的。以上就是本站小編對非法經營菸草製品怎麼處罰的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宜賓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