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後故意傷害怎麼處罰

綁架後故意傷害怎麼處罰

一、綁架後故意傷害怎麼處罰

區分綁架行爲本身造成傷害和綁架後造成傷害

綁架行爲造成被害人重傷、死亡的是綁架罪的加重情節

綁架後強姦、故意傷害、故意殺人的應當數罪併罰,但是法律將綁架後殺害被綁架人的擬製爲綁架罪一罪。所以綁架後強姦、故意傷害的,數罪併罰。

因此,如果行爲人在綁架他人後又具體實施了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爲,根據法律的規定,應當以綁架罪和故意傷害罪進行數罪併罰。

二、綁架後故意傷害如何量刑

(一)綁架罪的量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犯本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以勒索財物爲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司法機關在適用本條規定處罰時,應當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是指由於在綁架過程中對被綁架人使用暴力或者進行虐待等導致被綁架人死亡,以及被綁架人在綁架過程中自殺身亡的行爲。“殺害被綁架人”,是指在劫持被綁架人後,由於勒索財物或者其他目的沒有實現以及其他原因,故意將被綁架人殺害的行爲。

2、由於法律對綁架致使被害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行爲,立法上採用的是絕對確定的法定刑,而且是處死刑,因此,司法機關在適用時應當採取十分慎重的態度,嚴格掌握適用的條件。

綁架他人後,又實施故意傷害,故意殺人行爲的,被綁架罪所包容,不單獨定罪。如實施強姦等行爲的,則應實行數罪併罰。

(二)故意傷害罪的量刑 

1、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可以在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3)以特別殘忍手段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造成六級嚴重殘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4)故意傷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傷亡後果、傷殘等級、手段的殘忍程度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3、僱傭他人實施傷害行爲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4、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

(2)因被害人的過錯引發犯罪或對矛盾激化引發犯罪負有責任的;

(3)犯罪後積極搶救被害人的。

經過上文的介紹,我們清楚的知道要是綁架後故意傷害的,此時是按照綁架罪和故意傷害罪進行數罪併罰,而具體關於綁架罪和故意傷害罪的量刑,本站小編也同時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紹,希望可以爲你提供一些幫助。